安全培训造假成本极大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9月1日生效
处罚加码!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罚款金额已由5万增加至10万!
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罚款
累计最高可罚35万!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其实
安全培训成本很低
发生事故的代价却很高
新《安全生产法》从9月1日起实施
国家将通过严管重罚
倒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企业培训造假将迎来“穷途末路”!!!